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內鄉縣鴻盛石業有限公司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地理位置 | 內鄉縣湍東鎮312國道石材基地2#廠區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 胡克 | ||
項目名稱 | 內鄉縣鴻盛石業有限公司 | ||||
項目簡介 | 內鄉縣鴻盛石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9月26日,注冊地位于內鄉縣湍東鎮312國道石材基地2#廠區,法定代表人為康斌壽。經營范圍包括石材生產銷售。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1325079415486K | ||||
項目負責人 | 張學峰 | ||||
現場調查人 | 張學峰 | 調查時間 | 2022.8.25 | 陪同人 | 胡克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張佳聰、陳著明 | 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 2022.8.31 | 陪同人 | 胡克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氮氧化物、鹽酸、液化石油氣、一氧化碳、噪聲、高溫。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 本次檢測與評價,大切工在組合鋸旁接觸總粉塵濃度不符合國家職業接觸限值,其余各崗位工作人員接觸總粉塵、呼吸性粉塵、氮氧化物、鹽酸、液化石油氣、一氧化碳的濃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 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19 規定的接觸限值。 2本次檢測,該用人單位大切工和小切工接觸8h等效聲級強度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規定的接觸限值,其余崗位接觸8h等效聲級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規定的接觸限值。 3本次檢測,該用人單位火燒噴砂工和染色工接觸高溫強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2007 規定的接觸限值。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現場調查檢測照片 |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1職業健康監護 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人員到具有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體檢,對體檢結果有職業禁忌癥的和疑似職業病的要調離原崗位并妥善處理。同時對新錄用工人進行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對離崗人員進行離崗體檢。同時建立、健全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7.2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 做好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潤滑工作,以減少機器運轉時產生的噪聲。同時做好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保證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轉,并做好記錄。 7.3個人防護用品 為作業人員提供KN95級別以上的防塵口罩,SNR值大于20dB的防噪聲耳塞,并加強個體防護用品的佩戴管理,督促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更換。 7.4 應急救援 應注意夏季高溫防護,在炎熱的夏季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制定高溫中暑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演練。配備急救箱,放置在作業人員易于取用的場所。在炎熱的夏季為員工提供防暑降溫飲品和藥品。 | ||||
技術審核專家組審核意見 | / |